银行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银行获取书面答复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近年来,在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银行函证程序过程中遇到很多障碍和困难。多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内人士指出,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当前的询证函格式不能适应当前审计鉴证工作的需要,增加了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难度。
建函证中心促公正
在国外,银行通过设立集中的询证函处理中心,在获得有关客户的允许及授权下,专责处理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所要求的银行询证函。针对国内银行“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余瑞玉建议,人民银行研究完善银行相关内部控制及制度规范,统一函证处理流程,整合客户信息系统,保证函证信息的完整性;明确银行及其员工的职责和违规处罚政策;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集中银行函证中心,专门处理银行询证函;此外,统一询证函格式,规范函证收费标准。
银行函证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必须执行的“硬程序”,用以获取与银行账户相关的、可靠的审计证据,保证审计质量。银行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从银行直接获取的询证函回函,与从被审计单位内部获取的账簿记录和经被审计单位过手的银行对账单相比,可靠性更高。
余瑞玉在此次两会建议中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第一个方案是,由各银行分别建立函证处理中心专门处理银行询证函,或者由总行建立统一的函证信息处理系统,注册会计师在线提交询证函并在网上直接获取回复。第二个方案是,银行上收函证处理权限,规定授权客户开户行的上一级机构办理银行函证。
防范风险、统一格式
对于余瑞玉的建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梁国基表示赞同。他指出,金融企业要防范经营风险,关键是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银行内部统一的函证处理中心,将会有助于金融机构有效地控制内部的风险,更好地提高银行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梁国基表示,作为长期的发展目标,金融机构可以利用信息系统或电子平台,建立银行函证中央电子提交系统。“这样既可以减少询证函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问题,也可以避免时间上的延误。在被审计单位的允许及授权下,注册会计师在线提交对该被审计单位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获取银行确认函的请求,并及时获得相关回函或确认。”
此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邱连强还建议,由金融机构的监管层统一规范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银行函证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如,控制银行账户的数量、统一使用银行函证模板格式、规范银行函证手续费的标准等。邱连强表示,企业的银行账户数量尽量减少,既要能满足企业开展正常生产经营和筹措资金的需要,又不影响企业、银行之间办理资金进出和对账业务的效率。
“针对目前银行办理函证收手续费不统一的情况,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以规范各个银行的收费行为,金融机构的主管部门应当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邱连强也建议,银行可以降低收费标准以提高竞争力,甚至可以免费办理函证业务,从而减轻企业的负担,减少注册会计师实施银行函证的阻力;同时,在拟定服务和收费标准时,有必要倾听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各银行对询证函格式要求不一致的问题,邱连强建议,人民银行在广泛征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的基础上,修订询证函参考格式,并采用与财政部联合发文的形式予以统一,并建议询证函格式应包括存款、贷款、担保、抵押、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委托贷款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需要获得银行确认的各类银行业务信息。